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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法不同:
租庸调制:租庸调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
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
2.影响不同:
租庸调制:租庸调制中以男丁为征收对象,向其征收定额的赋役,即是说国家的收入取决于丁的多少,缺乏弹性。自安史乱后,国家支出甚大,国家无法再以租庸调制来维持经济,于是改行另一较弹性大的两税制,使税收可以田亩为征收对象,确保收入来源,故租庸调不得不破坏。
两税法: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而“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反映出过去由封建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控制土地私有的原则变为不干预或少干预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