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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其中提出,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各市政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不少于10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工作要点》提到,今年聚焦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领域,加大恢复和扩大消费有关政策规划的公开和解读力度。聚焦扩大有效投资,依法依规做好基础设施“七网”、能源“九大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开,深入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加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系列政策包的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2023年年底前,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公开。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信息公开,加大适龄儿童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加强民办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动态公开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工作要点》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山东将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持续深化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各市政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不少于10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此外,山东将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