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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刘永强)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特殊案件,当事人妻子身患重病,丈夫将住房抵押银行筹款27万元给妻子治病,但仍未能救回妻子,丈夫悲痛万分,一度流露轻生的念头。
4月19日,记者采访了吉林长春南关区法院执行法官曹迪。曹迪说,当她第一次接待这名当事人时,他精神状态很差,一度流露轻生的念头。通过案卷调查和实际走访,曹迪认为当事人并不是所谓的“老赖”,而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只是因为现实的原因陷入困境。
而买受人情况也比较特殊,是一名孕妇,她想在这个房子里把孩子养大,在附近学校上学。
于是,曹迪多方做当事人的工作,争取让其尽早配合执行。但当事人却突然失联了,当时曹迪非常担心。“他精神状态不太好,年纪也有一点大,身体也不太好。”
该当事人再次现身时已进入正月,曹迪先是帮他对养老做了规划,并鼓励他:“你有一技之长,生活还得往前看。之前我们已经帮你做了申请人的工作,争取多给你留一些钱养老。”在当事人基本同意之后,他表示自己老家有习俗,正月里不能搬家的要求。
为此,曹迪再次做通了买受人的工作,最终把搬家的时间确定在农历二月初二,达到了一个三方比较满意的结果。目前,申请人拿到了抵押资产,当事人拿到了一笔钱养老,搬到了侄子家中,买受人也得以进驻房子,开始装修。
该执行案经历了将近两年,曹迪始终惦记着当事人,案结后她又拨通了当事人的电话,在得知现在当事人换到新环境后心理已经缓解,她心中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