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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国家关于电影事业发展的一项特殊经济政策,影院票房的5%上缴专资,之后又用于支持电影行业。资金使用范围包括:资助影院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资助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资助重点制片基地建设发展;奖励优秀国产影片制作、发行和放映;资助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发行和放映;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经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用于电影事业发展的其他支出。